? ? ? ?道道網訊 目前韓國化妝品包裝上的制造商標記是必備要求,未來有可能改為選擇性要求。
共同民主黨Kim Sanghui議員最近提出了包含上述內容的化妝品法部分法律修改案。
現行法律規定,化妝品包裝上必須標明化妝品責任銷售者和化妝品制造者的信息。
此前,化妝品領域主要受委托制造商發生壟斷或海外業者委托制造類似產品,可能對國內出口企業造成沖擊。
修正案中包括將《化妝品法》第10條第2款‘營業者的商號和地址’變更為‘化妝品責任銷售者及定制化妝品銷售者的商號和地址’的內容。
其中包括化妝品責任銷售管理人未接受義務教育、化妝品制造商或化妝品責任銷售商違反教育命令處以罰款的條款。
Kim Sanghui議員表示“流通產品的質量、安全責任在于化妝品責任銷售者,為與外國規定協調,也沒有必要義務性地標明化妝品生產者的信息,因此在化妝品的包裝上只記載化妝品責任銷售者的商號和地址。”
【責編:瑾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