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沒有中文標簽 罰款15000元
自《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從2021年1月1日施行,南京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在1月21日開出首例罰單。記者了解到,《條例》提高了對化妝品經營企業的要求和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幅度。
1月12日,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消費者投訴,稱某綜合體內的化妝品店銷售的CPB肌膚之鑰隔離霜無中文標簽。執法人員有點意外,這家化妝品店此前參加了市場監管局組織的集中宣傳培訓,怎么會沒過幾天就被投訴。
帶著疑問,執法人員立即上門進行檢查,發現現場有倩碧黃油、CPB肌膚之鑰潔面、ISPA茵芙莎流金水、珂潤乳液、SK-Ⅱ套裝等13個品種共20件化妝品,都沒有中文標簽。另經確認,消費者購買的CPB肌膚之鑰隔離霜也沒有中文標簽,但店內無庫存。
經營者坦陳,此前也因為化妝品沒有中文標簽的事,被消費者投訴過,但當時新《條例》還沒有施行,對他們經營單位的處理沒什么力度,沒有引起足夠重視。1月21日,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了價值約9000元的化妝品,并對該經營企業處罰沒款1.5萬余元。
記者注意到,電子商務平臺銷售化妝品、牙膏、染發等都納入了條例監管范圍。未進行進貨查驗、未依照規定貯存或運輸化妝品、經營標簽不合規的產品等,這些經營者原本不太注意甚至不以為意的情況,按照新《條例》的規定,起罰線都是1萬以上。此外,《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明確,化妝品標簽禁止標注下列內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的內容;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內容;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標注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