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網訊? 近年來,“以打假為名、行牟利之實”的牟利性職業打假群體不斷壯大,并呈現團伙化、專業化、規模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趨勢。
近期,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管局接到“關于規制牟利性職業打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議”提案后,高度重視,對提案內容進行了深入研究和討論,全面梳理了在規制牟利性職業打假方面的工作經驗、方法和措施,并積極吸納提案建議,從而進一步做好相關工作,更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現全文刊發提案答復全文供各地參考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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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挽瀾 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規制牟利性職業打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對本提案的辦理概述
近年來,“以打假為名、行牟利之實”的職業打假群體不斷壯大,并呈現團伙化、專業化、規模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趨勢,其活躍場所也逐步從線下向大型電商平臺等線上市場轉移,特別是“全國12315平臺”上線后,職業打假群體有了更為便捷的反映渠道,投訴舉報量持續上升。
職業打假群體充分利用懲罰性賠償規則,專門購買涉嫌違法(或者瑕疵)的商品,并通過直接向商家索賠或者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等途徑,要求三倍(一般商品)或者十倍(食品)賠償。如果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理結果不能令其滿意,職業打假人便通過反復的投訴舉報、信息公開、復議訴訟、紀檢監察、信訪等方式,向市場監管部門騷擾施壓。
2023年,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管局共收到各平臺熱線投訴舉報83.7萬余件,根據投訴舉報內容分析(就同類問題多次提出投訴舉報),職業打假群體投訴舉報約占8%。同期長寧區人民政府共收到各類行政復議申請1372件,依法受理590件,其中涉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復議案件232件,占比39.3%,受理量排名第二位。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審結長寧區各行政機關行政訴訟案件118件(含上年存案),其中長寧區市場監管局31件,占比26.3%,審結量同樣排名第二位。
涉市場監管領域的復議訴訟案件,大多集中在網絡消費領域,第一大案由為投訴舉報,主要表現為申請人對市場監管局作出的舉報不予立案或投訴終止調解不服。申請人為高度疑似牟利性職業打假人的案件占比接近70%。此類案件往往舉報內容復雜、爭議化解難度較大,95%以上糾纏于商品宣傳用語、標識標簽等方面,市場監管部門處理稍有不慎即容易造成風險隱患。
牟利性職業打假行為不僅嚴重困擾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影響營商環境,且投訴舉報、信息公開、復議訴訟、紀檢監察、信訪等權利被濫用,大量擠占有限的行政資源和司法資源。在食品、廣告等領域,甚至出現“造假”式的索賠和舉報行為,已涉嫌構成違法犯罪。牟利性職業打假行為已成為破壞良好營商環境、市場環境、消費環境和社會誠信的因素之一,亟需各部門聯動予以規制。
因此,接到本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視,對提案內容進行了深入研究和討論,全面梳理了在規制牟利性職業打假方面的工作經驗、方法和措施,并積極吸納提案建議,從而進一步做好相關工作,更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對提案建議的答復
為維護良好消費環境和營商環境,我局立足職能、結合實際、多措并舉,扎實推進牟利性職業打假治理。
(一)深化協作聯動,推進職業打假異常名錄的跨部門共享和應用
一是更新完善投訴舉報異常名錄。根據2022年7月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的《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六條第二款關于“市、區相關部門制定投訴舉報異常名錄,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依法規范牟利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市場監管局,綜合考慮投訴舉報人購買商品數量、“即買即退”情況、投訴舉報數量、索賠金額、復議訴訟數量等因素,甄別、匯總了近6000人的職業打假異常名錄,并明晰了這些職業打假群體聚焦的商品/服務類別和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各區市場監管局在投訴舉報處理中,嚴格落實投訴實名制,注重核實投訴人身份信息,對梳理出的職業打假群體,及時上報市市場監管局更新,確保異常名錄常用常新。
二是推動名錄信息的跨部門共享和應用。繼續落實《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關于有效應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維護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有關“鼓勵公益性職業舉報行為,規范和治理影響營商環境的私益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精神,積極推進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應對的跨部門協作,形成規制職業索賠的合力,源頭上壓減相關訴求數量。依托建立的職業打假異常名錄,積極做好與區委政法委、區司法局(行政復議局)、法院、檢察院、熱線辦、信訪等部門的溝通和協作配合,在掃黑除惡舉報線索核查、案件審查定性以及濫用投訴舉報權甄別規制、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審查和容錯、滿意度測評等方面積極爭取支持,降低投訴處理面臨的考核壓力,強化風險防范。
(二)堅持靶向發力,開展牟利性職業索賠專項治理行動
一是加強組織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根據市市場監管局工作部署,我局積極組織開展了牟利性職業索賠專項治理行動,第一時間制定行動方案,成立工作專班,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組員,明確了部門職責分工,提出了加強源頭治理,壓縮職業索賠牟利空間;包容審慎監管,進一步為企業減壓減負;強化分析研判,加強異常名錄監管等舉措,形成了齊抓共管、齊頭并進的工作格局。
二是梳理風險隱患,注重規范處理。定期分析研判投訴舉報人反映的同類高頻問題,梳理違法風險點和合規要求。建立違法風險信息反饋及傳遞機制,指導各市場監管所將相關信息高效及時推送至商戶,增強企業合規經營意識和能力,源頭壓減職業索賠牟利空間。規范處置流程,強化程序意識,做到履行法定職能、程序規范和痕跡記錄工作“三個到位”,提升處置工作效能;落實專題業務會審討論機制,合力商討處理口徑,慎重作出處理決定;綜合運用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手段開展執法,包容審慎作出處罰裁量,提升執法效能和社會治理效果。
(三)強化綜合治理,探索建立長寧區聯合規制工作體系
一是推動盡快出臺《關于依法處置市場監管領域牟利性職業索賠行為實施意見》。目前,針對職業打假以及“薅羊毛”群體日益增多情形,我局正積極尋求區司法局、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理解與支持,爭取盡快出臺《關于依法處置市場監管領域牟利性職業索賠行為實施意見》,探索建立并健全從制度供給、行政執法、行刑銜接、司法保障、信用管理等方面對牟利性職業索賠行為進行聯合規制的工作體系。目前,《實施意見》已形成草案,正廣泛聽取政府機關和企業等各方意見,凝聚公眾智慧和共識。
二是積極探索將職業類投訴排除出“生活消費需要”范疇。在取得行政復議機關和行政訴訟機關支持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將經綜合研判符合牟利性職業索賠行為主要特征的投訴認定為“非為生活消費需要”并不予受理,已受理的終止調解,大力壓縮其通過投訴舉報而獲利的空間。
(四)完善行刑銜接,推進“行業清源”工作
一是鼓勵商家敢于通過法律途徑直面職業打假群體。在處理投訴舉報過程中,就相關法律法規對被訴企業宣傳到位,尤其是“一辦法兩清單”(即《上海市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和減輕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和《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市場監管領域減輕行政處罰清單》)涉及的不予處罰和減輕處罰等情形,減輕、消除企業顧慮。勸導企業避免通過金錢交易私下和解,讓企業了解即使私下達成和解也不能免除違法行為的查處。如發現職業打假群體涉嫌存在要挾、敲詐勒索等行為的,建議其主動收集并提交相關證據材料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二是引導投訴舉報人在客觀、真實的范圍內提出訴求,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不得多頭投訴舉報,干擾執法機關正常工作。向社會宣傳正確的消費理念,倡導誠信消費、理性消費、依法維權,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和消費環境。
三是協同公安機關進一步完善落實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強化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我局定期與區委政法委、區掃黑辦、公安長寧分局刑偵支隊召開職業打假綜合治理協調會,對近期商戶私下和解的可能涉及職業索賠的工單進行梳理篩查,指導相關商戶提升證據固定意識,征集、收集相關線索。針對食品等領域通過“夾帶”、“掉包”、“造假”等欺詐方式索賠以及長期多次進行不實舉報等涉嫌敲詐勒索和詐騙的行為、涉嫌黑惡勢力的職業打假團伙以及違反《反有組織犯罪法》的線索,及時報告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讓職業打假群體不再有恃無恐,有效遏制惡意打假、惡意索賠行為的蔓延。
(五)加強指導培訓,引導企業合法誠信經營
一是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引導企業合法合規經營。圍繞社會消費熱點,對投訴舉報較多的電商平臺等企業,以專題講座、約談、上門培訓等形式,督促經營者加強內部管理,把好產品查驗關、廣告宣傳關,提升知法守法的意識和水平,避免在廣告宣傳、標簽標識、明碼標價等領域出現常見易發的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防止同類投訴舉報的反復發生。結合各熱線投訴舉報反映集中問題,對職業打假群體重點關注的領域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及時發現、遏制各類市場監管違法行為,指導并督促經營者加強內部管理,減少違法行為發生率。
二是提高市場經營主體和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指導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強化上線產品、經營場所、重點區域的監控,有效固定職業打假群體涉嫌敲詐勒索、詐騙的證據材料,避免讓其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