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網訊 職業索賠人通過惡意投訴而牟利的大門下月起將被關閉。
12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不能證明與被投訴人之間存在消費者權益爭議的”投訴,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
這意味著,以“打假”等名義實施惡意投訴的“職業索賠”行為將受到規制。該暫行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這一規定既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消費者定義的規定,又關閉了以營利為目的的所謂職業索賠人的投訴之門,還能減輕監管部門的負擔。”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認為。
不過邱寶昌也表示,如何認定是消費者以生活需要為目的的消費行為,還是職業索賠人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在實踐中可能存在難度。他建議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在有關司法解釋中予以明確。
“我們既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也要關閉那些根本不以生活需要為目的的職業索賠人牟利的渠道,同時要打開獎勵舉報之門,鼓勵社會公眾通過舉報獲得相應獎勵。”邱寶昌說。
在實名舉報及告知程序上,暫行辦法規定,舉報人應當提供涉嫌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線索,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鼓勵經營者內部人員依法舉報經營者涉嫌違法行為。舉報人實名舉報的,有處理權限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還應當自作出是否立案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
今年11月舉辦的2019年互聯網法律大會上,南都新業態法治研究中心發布《惡意索賠行業觀察報告》指出,“職業索賠”已經影響到商家、平臺、監管部門、司法部門等多方,破壞了市場營商環境,侵占了消費者正當維權的司法執法資源。
南都發布《惡意索賠行業觀察報告》截圖
報告還指出,和職業打假不同的是,“職業索賠”往往假借打假之名、行敲詐勒索之實。一般路徑為“一買、二談、三舉報、四復議、五訴訟”。此外,“職業索賠”目前正呈現團伙化、年輕化、產業化等趨勢。
全國人大代表儲小芹在2018年的全國兩會上建議,“職業索賠”的動機并非為了凈化市場,而是利用懲罰性賠償為自身牟利或借機對商家敲詐勒索,有的行為嚴重違背誠信原則,無視司法權威,浪費司法資源。因此她建議逐步遏制“職業索賠”的牟利性打假行為。
5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其中提出“對惡意舉報非法牟利的行為,要依法嚴厲打擊”。
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切實保護平臺經濟參與者合法權益,打擊以“打假”為名的敲詐勒索行為。
9月6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也提出“依法規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賠行為”。
暫行辦法是市場監管總局在五個月內,兩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的最新結果。
據公開信息顯示,今年5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征求意見。此后,考慮到公開征求意見后修改變動較大且社會關注度較高,市場監管總局于9月再次公開征求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在對社會公眾意見采納情況說明中稱,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各界反饋意見280條,主要集中在規章調整范圍、惡意舉報投訴規制、舉報的程序性規定等方面。
【責編:綠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