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網訊 最近,多篇內容為“所謂傳銷將正式取消”的文章在網上流傳。這些網傳文章稱:“經國務院批準,全國正式推出所有互助平臺,不管你做任何互助平臺,都是合法的,小投資,人民致富,所謂傳銷也正式取消!”而從這些文章的全文來解讀,它們就是在暗指“傳銷將合法”。
這個說法是真的嗎?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對此核實發現,這些網傳文章是不折不扣的謠言。
記者看到,網文雖聲稱“傳銷正式取消”一事是由“國務院批準”,但這個如此“重磅”消息的發布時間、背景和詳細信息等,卻全都語焉不詳。更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是,這些文章全文充滿各種語病,甚至連“所謂傳銷也正式取消”這句簡單的話都有嚴重歧義。很難讓人相信,相關消息是由“國務院批準”的。
再看各大媒體,記者查閱了多家權威媒體,沒有發現任何與此“新政策”相關的新聞。記者又登錄中國政府網,亦未發現有相關“新政策”出臺。
不過,記者倒是發現了近期媒體對于警方打擊非法傳銷活動的一些案例報道。據新華社報道,大連警方昨天(8月6日)對外通報稱,大連警方近日破獲一起特大非法傳銷案。警方共出動1000余名警力,分赴多省將名為“大眾創業分享平臺”傳銷組織的144名核心和骨干成員一網打盡,并遣散底層傳銷人員1萬余人,現場扣押車輛43臺,凍結涉案賬戶近6000個、資金8500余萬元。
可以確定,網傳文章提及的“新政策”根本不存在,而警方也仍在打擊非法傳銷組織。
記者進一步搜索發現,近日的這些暗指“傳銷將合法”的網傳文章早在2015年就已在網上流傳。發布這些文章的微信公眾賬號,多數名為“XXX互助平臺”或者“XXX創業分享平臺”,還有“XXX虛擬幣”。而這些賬號的名稱,與人民日報2018年7月發布的《101個傳銷組織名單》中的一些傳銷組織的名字高度重合。
在其中一個版本的網傳文章中,記者還看到文中包含如下“獎勵機制”: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傳銷法》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
看到這里,《好消息:經批準,全國正式推出所有互助平臺》這類文章的發布者的動機,也就不言而喻了。
【責編:Far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