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網訊 自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全國各地監管部門紛紛響應、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而對于直銷企業疫情防控,多個省市也發布了對應的防控舉措及規定。據道道君觀察,這些針對直銷行業所發布的聲音,主要包括一、要求直銷企業加強疫情防控,加強對經銷商、直銷員教育管理;二、嚴禁直銷企業及經銷商借疫情炒作、虛假宣傳及不正當價格行為;直銷企業經營網點不得組織直銷員招聘、培訓、聚會等人員集聚式活動;疫情期間所有培訓不予備案;四、嚴禁發布、傳播謠言,對疫情,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等等。具體信息道道君匯總整理如下: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直銷企業要加強疫情防控
2月5日,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反不正當競爭處(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處),向在蓉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發出了《關于在蓉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加強新型肺炎防控的通知》。《通知》要求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做好防控措施的同時,教育引導直銷員及經銷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直銷員及經銷商管理,做好復工后經銷商及直銷員的相關情況的統計、報告等工作。
《通知》指出: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市委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于疫情防控期間統籌做好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各項工作確保高效有序運轉的通知》要求,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在蓉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做好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要加強對經銷商、直銷員教育管理,嚴禁借疫情炒作,將產品功效與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掛勾,不得出現虛假宣傳、夸大宣傳等行為。
《通知》提醒:要嚴格按照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積極主動配合當地社區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
《通知》要求:要求在蓉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經銷商在疫情防控期間,要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停止或延后舉辦各類會議、培訓等人員聚集活動;
《通知》關心: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要教育引導企業員工、經銷商加強自身防護,按規定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要高度重視節后企業復工“返工潮”,全面摸排企業員工和經銷商的健康狀況;在蓉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要及時報送當前企業情況,做好下一步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預案。
內蒙古:直銷企業不得借疫情進行炒作
2月5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加強對直銷行業監管力度,部署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從嚴從快查處借疫情炒作的違法違規直銷行為。同時,要求直銷企業內蒙古分公司要嚴格遵守直銷監管法律法規,并加強對經銷商、直銷員等關聯主體、營銷人員的教育管理,確保產品宣傳合法合規。在直銷經營活動中,直銷企業要做到“五不得”:
一、不得借肺炎疫情炒作。
二、不得將產品功能與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掛鉤。
三、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間組織業務培訓等人員密集的活動。
四、不得對產品進行虛假宣傳。
五、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
此外,直銷企業要做好售后服務、嚴格執行退換貨制度,妥善處理投訴舉報和輿情信息,切實加強自身防疫和防護工作。
據統計,目前,有28家直銷企業在內蒙古設立分公司,經銷商、專賣店和直銷員等從業人員3萬余人。
貴州市場監管局:對疫情防控期間直銷市場的違法行為 將從重處罰
2月7日,記者從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為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健康平穩,切實做好當前直銷市場監管工作, 2月6日,該局針對疫情防控期間直銷經營行為提出了行政告誡。
要求各直銷企業分公司嚴格遵守直銷監管法律法規,加強對經銷商、直銷員等關聯主體、營銷人員的教育管理,嚴禁假借“疫情防控”名義開展營銷活動。
嚴禁在疫情防控期間以任何形式組織開展與營銷業務有關的會議、培訓等集中性活動。省市場監管局暫停會議報備工作。
嚴禁借疫情進行虛假宣傳或炒作。不得將產品功能與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掛鉤,不得對直銷產品(保健品)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囤貨居奇、借機哄抬銷售價格。
嚴格執行退換貨制度,妥善處理投訴舉報和輿情信息。
嚴禁發布、傳播謠言。對疫情,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要求各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屬地政府對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做好員工和辦公場所的安全防護。對湖北籍員工或從湖北等疫區返黔人員務必做好隔離和醫學觀察。如發現疑似感染人員,應第一時間醫治并上報有關部門,做到不謊報、不瞞報、不延報。
呼吁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發揮正能量,團結一致、同舟共濟,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對直銷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從快、從重處罰。
重慶發直銷監管提醒告誡書:嚴禁借肺炎疫情炒作
1月23日,重慶市市場監管局發出《直銷監管提醒告誡書》,嚴禁借肺炎疫情炒作。
《直銷監管提醒告誡書》要求,各在渝直銷企業、直銷企業分支機構要切實提高合規經營意識,務必加強對經銷商、直銷員等關聯主體、營銷人員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合法合規宣傳,嚴禁借肺炎疫情炒作,嚴禁將產品功能與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掛鉤,挑戰法律底線,如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從嚴處置。
濱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疫情期間所有直銷企業培訓不予備案
2020年1月27日,濱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給全市直企網點及直銷員發布一封告誡信。在當前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嚴峻斗爭中,為維護自身及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落實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有效防止冠狀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擴散和蔓延,根據《直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濱州實際,要求從即日起:
一、直銷企業經營網點不得組織直銷員招聘、培訓、聚會等人員集聚式活動;疫情期間所有培訓不予備案;
二、直銷企業生產的防疫相關日用產品不得借機哄抬物價,囤積居奇;
三、直銷員應采用線上、微信等網絡營銷方式,不得采取上門拜訪等面對面的方式進行銷售活動;
四、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延長放假時間,減少人員流動和人員接觸;
五、直銷企業及員工要做好自身的防護工作,配合政府做好正面宣傳工作;
【責編:綠野】